一、项目相关情况
项目名称:安徽环境凤宁水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场外管网检维修及零星工程服务项目
项目编号:GN2025-Z12-149
招标方式:公开比选
比选日期:2025年9月19日
安徽环境凤宁水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场外管网检维修及零星工程服务项目中选候选人公示如下:
中选候选人名称:安徽至盛建设有限公司
参选报价(费率):佰分之壹拾柒(小写:17.00%)
质量:按国家验收标准及地方验收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%;工程质量需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工程标准(当国家和地方标准存在不一致的以较高标准为准),同时满足采购人和设计文件要求
服务期:总工期共1095日历天,本次协议服务期限共3年,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服务水平进行考核,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协议续签;考核不合格的将终止协议服务,采购人继续开启本项目供应商增补采购
公示期:自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28日
若参选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,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异议,联系人:卜旭东,联系电话:13605692650。
二、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
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(1)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①提出异议的参选人的名称、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;
②异议对象的参选人的名称;
③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;
④相关请求和主张;
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;
⑥提出异议的参选人是法人的,异议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,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、注明联系方式;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,异议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(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),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、注明联系方式。异议有关材料是外文的,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。
(2)有下列情形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:
①书面异议材料不完整的;
②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;
③对其他参选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;
④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。
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,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选人的依据。
三、联系方式
招标代理机构: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地址: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凤凰路西侧
联系人:卜旭东
电话:13605692650
四、发布媒介
“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”(www.yzczb.com)、“安徽招标咨询网”(http://www.ahbc.com.cn)、“安徽省生态环境产业集团在线招比选平台”(http://zb.aestit.com)、“安徽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”(http://www.ahest.cn)
特此公示。